上交所更改收盘交易规则
从昨天起,上交所的收盘交易规则已变。按照新的收盘规则,在14点57分至15点这最后3分钟内,投资者将只能挂单,不能撤单。
在此之前,上交所股票的收盘价,是当天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加权平均价。但从昨天起,股票的收盘价将调整为由14点57分至15点集合竞价产生。对于股民来说,需要记住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调整后,14点57分至15点这最后的3分钟只能挂单,不能撤单了。
有投资者表示:“如果早上10点挂的单,一直没成交,可以在14点57分撤单吗?”对此,上交所提醒投资者,要撤请在14点57分前撤单,之后不接受任何撤单。而如果14点57分至15点挂的单如果没成交,当天清算时挂单会自动清零,不会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此外,上交所还调整了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在A股市场上,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时,交易所会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对于临停的证券,投资者可在临停期间撤销未成交申报。原来,临停的时间截点是14点55分,所有临停时间不能超过14点55分,之后进入连续竞价交易。
但是现在,上交所表示,临停的时间截点变为14点57分。如果临停的时间达到或超过14点57分,则于14点57分复牌,14点57分开始进入集合竞价,不能撤单。这也就是说,不管是正常交易,还是临时停牌,想撤单,一定要在14点57分之前完成。
上交所表示,之前有部分投资者习惯在收盘前采用市价申报,以期尽快达成交易。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8月20日施行收盘集合竞价机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市价申报,仅接受限价申报;若投资者在该阶段提交市价申报,将会出现申报无效的现象,投资者可能损失收盘阶段的交易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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