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河化 公告编号:2018-045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生产装置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临时停产的基本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6日、7月17日发布了《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装置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生产装置临时停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根据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安排,公司于2018年6月5日起对全套生产装置实施临时停产。
二、停产期间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在停产期间努力做好相关设备的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目前公司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基本完成,公司已领取了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基于目前原材料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尿素产品成本与售价倒挂现象仍然存在,经充分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对生产装置继续停车。具体复产时间将根据化肥淡季储备启动时间及尿素市场走势情况确定。停车期间公司将继续开展尿素委托加工及销售等业务,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收能力。
三、风险提示
临时停产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河化 公告编号:2018-046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18〕第16号)。现将有关问题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1.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受生产系统装置前期停车时间较长、恢复生产缓慢等因素制约,尿素生产产量低、生产消耗增加;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上升,故报告期内虽然尿素价格虽略有上涨但生产成本居高不下,公司生产经营性亏损仍然存在;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831.56万元,发生营业成本19,275.77万元;其中液氨产品取得营业收入1,600.97万元,营业成本3,218.00万元,毛利率为-101.00%,去年同期你公司未销售液氨产品。请你公司:
(1)按月列示报告期尿素、液氨生产数量、销售数量和销售均价,以及成本构成、原材料价格等信息,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说明报告期你公司尿素、液氨产品销售收入与成本倒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1、报告期公司产品产销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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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产品成本构成及原材料价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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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行业上市公司化肥毛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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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尿素生产原料主要分为天然气和煤炭,上述化肥生产企业中,除我公司和柳化股份外,其他企业都是以天然气为主要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而以天然气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其原料价格以及产品产出率都优于以煤炭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同时上述企业的生产工艺及装置优于本公司,可以大幅降低生产成本。加上本公司报告期内生产恢复进程缓慢、生产不稳定,不能满负荷生产的情况下,生产产量低、生产成本高,因此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毛利率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导致产品成本与售价倒挂的主要原因如下:
1、由于生产系统停产时间较长,考虑生产重新启动的安全性,整个生产系统恢复进程较为缓慢,至1月仅产出中间产品液氨,2月才产出合格尿素。同时公司生产所用主要原料煤炭来自贵州地区,受贵州煤炭年初限制出关销售的影响,公司煤炭采购困难、库存不足,生产系统无法实现满负荷生产,产量减少,生产消耗增加,单位生产成本上升。另外5月份设备故障较多,生产未能稳定运行,产量无法提升。因此2018年上半年尿素产量仅为2.8万吨,较去年同期下降了42.02%,单位生产成本大幅上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41.93%。而尿素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3.56%,低于生产成本的上涨幅度。
2、我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煤炭价格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一直上涨。上年同期公司尚有2016年采购的低价存煤,本期煤炭都是价格上涨后采购,2018年上半年公司煤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62.94%,因此同期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产品成本上升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因素影响,由于尿素产量低,消耗增加,生产成本上升,导致公司尿素产品出现成本销售价倒挂现象。液氨作为整个生产线的中间产品,同样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导致单位生产成本较高,也出现成本销售价倒挂现象。
(2)说明公司本期新增销售液氨产品的原因。
回复:
公司生产线为化工联动生产,液氨作为尿素生产的中间产品,公司对其储存能力有限制,当联动生产不顺利,或尿素系统生产负荷低时,液氨不能全部转化为尿素产品,液氨储备会出现胀库现象,如不及时处置,生产线将被迫停产,因此在液氨过剩时,公司将部分液氨对外出售,以减少生产损失。
2.根据你公司2018-033号公告,你公司委托加工业务需留存大量资金,而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仅为512.98万元。
请说明你公司报告期委托加工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期末货币资金较少是否对后续委托加工业务开展造成影响,如是,说明公司的应对措施。
回复:
根据公司2018-033号公告,2017年末公司留存了大量资金,主要原因是考虑公司恢复生产及开展委托加工业务的资金需求。由于2017年公司停产时间较长,库存原材料不多,恢复生产需要重新采购原材料,加上春节前后煤炭生产企业停工等因素,公司按照三个月的储备煤量来计划原材料采购资金,约需资金1.3亿元,再加上恢复生产后月电费约1700万元,以及委托加工业务周转金约2000万元(视市场行情及收益情况进行调节),总计约需资金约1.67亿元,故2017年的资金留存计划是合理的。2018年6月公司开始停产,生产占用的资金大幅减少。
2018年上半年完成委托加工尿素销售4.0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884.76万元,实现毛利254.05万元,期末尚有委托加工预付款1100余万元,库存委托加工尿素131万元。委托加工业务资金需求量根据公司订单量、尿素市场价格而定。下半年尿素行业将进入淡季,公司预计现有资金基本能保证委托加工业务的资金周转,公司根据尿素委托加工利润情况,尽量保持资金利用率最大化。
3. 截至2017年底,你公司复合肥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根据你公司2018-033号公告,预计2018年4月初复合肥生产线可以取得环评批复并申请投入生产。而半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复合肥生产线尚处于调试状态。
请说明你公司复合肥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环评批复情况、试生产状况、订单情况等,说明复合肥生产线建设完成后长期不投入生产的原因,你公司的应对措施。
回复:
公司于2017年3月开始对公司原复合肥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前公司认为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不需要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7年末该项目完成了建设工作,公司按程序报河池市环保局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当时预估验收工作可在2018年4月初完成。河池市环保局对公司复合肥技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后,认定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应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获得批准后才可以进行建设,认定公司该项目建设属于“未批先建”行为,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公司即按要求组织专家开展相关环境评价工作并提交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至2018年6月公司获得了河池市环保局的批复意见《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5万吨/年复合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河环审【2018】8号)。在获得批复文件后,公司组织进行调试生产,并向河池市环保局申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目前调试生产及竣工验收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将在生产线调试运营结束并经有关部门完成竣工环境验收后,根据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复合肥生产线生产,实现订单供应。由于目前设备还处于调试生产阶段,尚未签订相关订单。
4. 你公司在2017年6月6日至30日期间停产,在2018年6月5日至6月30日停产。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停产时长接近,但停产损失为813.63万元,较去年同期停产损失增加了686.27万元。
请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停工损失是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公司在进行停工损失核算时,在停工当月,仍有相应的产品产出的,则停工损失计入相应产品成本,如停工期内没有相应的产品来承担该费用,则于月末结转入管理费用。
2018年6月初,受设备运行不稳定影响,全月无产品产出,按照公司停工损失的核算要求,当月生产车间的折旧及人工等费用652万元全部计入了停工损失。而2017年上半年公司主要产品尿素正常生产,且6月初尚有少量尿素产品产出,因此当月相应生产车间的折旧及人工等费用均计入相应产品成本中,不计入停工损失,2017年上半年发生的停工损失主要反映的是副产品甲烷和二氧化碳停工损失。
由于停工期内如无相应产品产出,而将停工的损失在以后生产期内分摊,就不能真实反映生产当期产品成本情况,故公司将该部分停工损失结转入当期管理费用—停工损失中是合理的。
5.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3,263.36万元,其中原材料2,560.11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请结合报告期原材料价格及变动趋势,说明未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 号—存货》第15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第16条规定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公司期末账面原材料账面价值25,601,121.38元,其中煤炭7,533,892.86元、辅助材料1,151,119.3元,备品备件16,916,109.22元。
报告期末,原材料主要为煤炭及备品备件。考虑到停产维修因素,库存煤炭公司考虑在后期出售,该批煤炭为5月底6月初采购,截止报告期末,煤炭市场价格变化不大且煤炭不存在超过保质期的情况,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辅材的平均保质期在1-2年之间,经过核查,辅材的库龄在1年以内,不存在超出保质期的情况,辅材主要是由聚乙烯、聚丙烯、拉丝构成,辅材的市场销售价格已经高于账面单价,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备品备件主要是由机械备件、阀门、钢材等构成,保质期一般为 3-5年,主要是为了日常及突发的设备保养、维修使用。由于公司生产设备购入时间较早,所以库存的机械类备件、阀门等不具有普遍替代性,具有很强的专用性,大部分库龄在2年以内,不存在超出保质期或者损毁的情况,可以正常使用。另外,由于国内钢材价格暴涨,库存钢材成本低于市场售价。备品备件不存在超过质保期或者损毁的情况,不存在减值迹象。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 ST 河化 公告编号:2018-047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简称:ST河化,证券代码:000953)于2018年9月13日、9月14日、9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经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目前已经完成了半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详见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3.公司近期关注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的子公司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发布了《关于股东股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8年9月12日银亿股份刊登在巨潮资讯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7),银亿控股持有银亿股份的股票存在质押拟违约处置的风险。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企业借款的议案》,向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申请10亿人民币额度的借款。目前,银亿控股是否能够向公司提供借款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银亿控股进行沟通,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
4.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8上半年度营业收入15,831.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76.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60.26 万元。
5.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生产装置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的工作安排,以及对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需要,公司决定于2018年6月5日开始对尿素全套生产装置停车。目前公司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基本完成。基于当前原材料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公司尿素产品成本与售价倒挂现象仍然存在,经充分分析论证,公司决定对生产装置继续停车。停车期间公司尿素委托加工及销售等业务正常开展运营。
6.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2017年度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和净资产指标均为正值,涉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2018年6月11日起交易所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但公司生产系统处于临时停产状态,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未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交易所决定于2018年6月11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8.公司已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即第二部分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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